淄博市财政局文件
淄财企指 [2009] 90 号
关于下达2009年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
预算指标得通知
淄财企指 [2009] 90 号
关于下达2009年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
预算指标得通知
高新区财政局:
根据《山东省信息产业局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》(鲁财建[2009]211)规定,在专家评估论证基础上,经研究,现下达你区(县)信息 产业发展专项预算指标150万元,具体项目及金额详见附件,列2009年2150510“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”预算支出科目请尽快将资金拨付项目承担单位,并切实加强资金监管,确保专款专用金按规定使用,确保项目顺利投产达效,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得更大贡献。
附件:2009年度淄博市创新成长型工业企业扶持项目名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