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幼儿园教育目标的制定

2014-03-01 16:32:4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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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教育目的是国家对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培养人的统一的质量要求。幼儿园教育目标是教育目的在幼儿园教育这一阶段的具体化,是国家对幼儿园提出的培养人的规格和要求,是全国各类型的幼儿教育机构的指导思想。幼儿教师要明确幼儿园教育的目标,并有效地落实在幼儿的各项活动之中。
     《幼儿园工作规程》第一章第五条规定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主要目标是:
      (1)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技能的协调发展,增强体质,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、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。
      (2)发展幼儿智力,培养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础,增进对环境的认识,培养有意的兴趣和求之欲望,培养初步的动手能力。
      (3)萌发幼儿爱家乡,爱祖国,爱集体,爱劳动,爱科学的情感,培养诚实、自信、好问、友爱、勇敢、爱护公物、克服困难、讲礼貌、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和习惯,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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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(4)培养幼儿初步的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。
        在组织幼儿的任何活动时,幼儿发展的目标始终都应清晰的保存在教师的头脑中,并成为教师与幼儿有效互动的支撑。这些目标应是综合的、整合的,既关注幼儿科学、社会、艺术等各种经验的获得,又关注经验获得的方法与技能;既关注幼儿能力的提高、潜能的开发,又关注他们情感的表达、个性点的塑造。同时这些目标的实现又应是自然地、流畅的,每一个“即时目标”的达成,都应是以“中、长期目标”为方向的,更关注活动过程中幼儿的发展。而且这些目标还应是可调整、可生成的,在活动过程中,教师要不断地分析幼儿的各种行为,及时接纳幼儿生成的各种有价值的发展目标,不断调整教师的预设目标,已达到全面和谐发展幼儿的目的。